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聯盟章程
(2024年5月18日聯盟第一次工作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是由致力於推進長三角地區高校教師教學發展機構協作共進的區域內高校及相關教學發展機構,自願組成的、非盈利性的教師教學發展協作組織。
第二條 聯盟的宗旨是促進長三角地區各高校教師教學發展機構的協作互聯,構建共建共享、協同創新的區域教師教學發展交流與合作平臺💂💇🏿,推進實施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促進區域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服務教師教書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學能力提升。
第三條 聯盟接受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江蘇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廳、安徽省教育廳的指導。
第四條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長三角地區關於高校教師教學發展的各項政策,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江蘇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廳🚶♂️➡️👩🏭、安徽省教育廳的指導下,對接省市層面相關活動,開展教師教學發展相關項目,提升教師數字素養🚳,引航教學創新,賦能教師發展🙋🏽♂️。
第五條 推動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專門機構的建設與升級。研製新時代高校教師教學發展機構建設標準和工作指南,選樹典範,有效發揮優秀教師教學發展機構的示範引領作用。
第六條 打造高水平教師教學發展隊伍🚃。聚焦教育數字化變革中教師教學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通過多樣化的交流互鑒機製,不斷提升教師數字素養和專業化能力,為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提供路徑和指引。
第七條 集聚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研究力量和成果🐀。針對新時代高校教師教學發展問題,協同開展研究♥️,集聚一批具有較高水平和廣泛影響力的研究成果◾️,對優秀成果進行宣傳推廣。
第八條 促進教師教學發展資源的互聯共享👽。匯集共享聯盟會員單位教師教學特色品牌活動,聯合組織開展各類教師教學發展促進活動,舉辦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年會🌕,促進成果的深度分享交流,形成可持續發展的互聯共享機製👧🏼💬。
第九條 選樹教學創新發展領域的先進典型⏩。發揮高等教育領域的傑出教學和貢獻者等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引導教師爭做師德高尚、潛心育人的先鋒模範。
第十條 發揮聯盟的集聚輻射效應。提升聯盟的協同創新服務能力🖕🏼,帶動長三角區域高校教師教學發展機構間的交流協作,輻射中西部地區教師教學發展👷🏿♂️,推動與國際上相關學術團體、研究機構的交流合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運行機製
第十一條 聯盟采用單位會員製🕦,包括高校類和非高校類會員。高校類會員采用登記備案製,非高校類會員采用審批製。長三角地區各高校及相關教學發展機構均可申請成為聯盟會員👩🦳。
第十二條 聯盟設立理事會🦹🏽♀️,為聯盟的議事決策機構🧑🏼🎤。
(一)聯盟首屆理事長單位及副理事長單位為區域內獲批首批國家級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的高校👨🏽✈️。理事長單位及副理事長單位為本省市高校和機構的責任聯絡單位🧚🏻。聯盟實行理事長單位輪值製度🃏🤹🏿♀️,輪值周期為1年🛹,可連選連任,最長為3年🌄🎓。
(二)高校類會員申請成為理事會成員單位,須已成立相應的教師教學發展機構,並配有專職工作人員🫖;能夠參與聯盟理事長單位輪值🏄🏽♂️;非輪值期間🧑🏼💻🚵🏻♂️,能夠接受輪值單位指導,積極承擔及參與聯盟各項工作任務等👨👨👧🤶🏽;理事會成員單位均可申請擔任輪值理事長單位,申請單位需提前製訂輪值年度工作計劃。非高校類會員申請成為理事會成員單位🔶,須有支持教師教學發展的專門機構👃🏽🦅,且舉辦過輻射全國或區域高校的教師教學發展活動;能夠接受輪值單位指導,積極承擔及參與聯盟各項工作任務🧗🏼♂️👨👩👧,為聯盟提供相應平臺或活動支持❣️。
(三)理事會設輪值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和理事若幹名🏄🏿,原則上由成員單位的教師教學發展機構的負責人或主管校領導擔任。輪值理事長人選由輪值理事長單位推薦;副理事長人選由副理事長單位推薦;理事人選由理事會成員單位推薦。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輪值理事長負責召集並組織召開💓。
第十三條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製定和修訂聯盟章程及內部管理製度;
(二)審定聯盟年度工作計劃、工作報告;
(三)協商確定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人選🤣,任命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四)根據需求設立專門工作委員會或專家委員會💇♂️,指導聯盟相關工作開展;
(五)確定下一屆輪值單位;
(六)決定聯盟其他重大事項等。
第十四條 聯盟理事會下設秘書處,掛靠在輪值理事長單位💆🏿♀️。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幹名,原則上由成員單位的教師教學發展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秘書長人選由輪值理事長單位推薦♝;副秘書長人選由副理事長單位和理事會成員單位共同推薦💞。聯盟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共同向理事會負責🙅🏽♀️。
第十五條 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聯盟的日常運行和組織聯絡🤟🏻😄;
(二)執行聯盟理事會做出的決議🫎;
(三)發展聯盟會員👩🏻🍳;
(四)協調和組織聯盟活動;
(五)製定並組織實施聯盟年度工作計劃🛃,起草聯盟年度工作報告等。
各聯盟會員單位需指派一名工作聯系人👍🏽,在秘書處的領導下進行具體事務的處理😣。
第十六條 聯盟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因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無法再繼續擔任聯盟職務時,該職務由其原單位重新推薦擔任人選,理事會協商確定後🐥,接續開展聯盟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 聯盟會員單位(含理事會成員單位)采取動態調整機製🤦🏼♀️。聯盟會員須認同聯盟章程🖕🏻,有積極發起並參與聯盟活動的能力,享受聯盟會員權利,承擔聯盟會員義務。嚴禁以聯盟名義從事與聯盟宗旨無關的活動;如違反聯盟章程或其他規章製度,或未經授權以本聯盟名義組織各類教師教學發展活動和項目,對聯盟的利益和聲譽造成重大損害,或長期(一年以上)不履行會員義務、不參加聯盟活動,經聯盟理事會討論通過,取消其聯盟會員資格,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取消會員資格後不可重新申請加入。
第十八條 聯盟不收取會費。聯盟日常運行經費由輪值單位承擔,聯盟開展的各項活動由承辦單位承擔或會員單位商定分擔。經費使用須嚴格遵守國家財務管理製度。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聯盟理事會負責製訂和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即生效❌。
附件⚗️🦸🏻♂️:1. 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聯盟高校類會員申請表(請點擊這裏)
2. 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聯盟非高校類會員申請表
3. 長三角高校教師教學發展聯盟理事(秘書長)推薦表(請點擊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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